一、宣传贯彻各项教育、就业扶持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帮助、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
三、依据法规及政策开展辖区社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催审、催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劳动能力评估、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推荐就业及就业后回访工作。
五、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助学政策,履行审批手续;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残疾人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有关报表,档案。
六、在市残联执行理事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残疾人政策、法律、法规,同有关部门配合,接受政府委托,进行行政执法和劳动监察年检,与人大、政协、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开展执法年检。
七、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工作,管理盲人保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