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二、集中年审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审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点击“法人服务”专区部门办,在按部门分类中选择“省残联”选项,点击下方“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办理进入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根据申报流程图(附件1: 202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网上申报流程)操作即可。联系电话:0731-23269125。
四、年审所需上传材料:
上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所需的材料:残疾证状态、工资信息、社保缴费信息、职工医保缴费信息、是否就业年龄段、无其他单位安置等信息由系统自动审核,12个月全部为“√”表示该项资料全部审核通过,审核结果中有“×”的则表示有资料未审核通过,用人单位需上传相应月份的资料待市残联年审工作人员人工审核。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确认并点击“完成申报”,市残联工作人员将年审结果推送至税务部门,年审完成。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年审认定书。
五、注意事项:
1、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残疾人就业安置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未达到规定安排比例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各用人单位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均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不实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采取挂靠、挂名等“假用工”方式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虚报、瞒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的,一律不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并将该单位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3、市残联与有关部门将按照省残联“两走三见”(即走进用人单位、走访残疾人,见人、见事、见需求)活动要求,根据需要上门核查部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4、自2025年起,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将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请劳务派遣机构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特此通告。
醴陵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