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醴陵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醴陵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2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醴陵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围绕交办的意见、建议,醴陵市残联党组对照整改要求,坚持全面整改、一体整改、从严整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截止2025年1月14日,巡察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2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
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召开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进行了学习和规范,规定今后每月1次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会议等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残疾人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组织学习2023年5月21日习近平主席致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贺信精神。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搞变通
整改情况:
针对残疾青壮年扫盲工作落实有偏差:一是召开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整改会议,重新学习《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的通知》文件,认真领会了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政策掌握准确;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和纠错。对2021年以来承接残疾青壮年扫盲工作的泗汾镇和明月镇相关7个村的扫盲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其中未达到培训协议要求的5个村(社区)予以退回培训资金。
针对残保金线上年审审批搞变通:一是重新组织学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将政策掌握透彻;二是2022年起严格按照职工医保政策进行年审,将残保金年审方式全部改为线上年审,并完善了年审系统,现残保金年审政策已执行到位。
针对残疾人托养项目服务对象不符合标准:一是召开托养服务工作整改会议,学习《湖南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对在2023年度不符合托养条件而纳入集中托养的两名残疾人托养对象严格按省级文件执行了终止了服务;三是对工作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反馈问题:惠残政策宣传发动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全市性残疾人业务工作会议对办证工作和有关政策进行宣讲;二是制作了办证小程序宣传折页、发布了小视频宣传残疾证网上申办微信小程序,宣传折页已发放到镇街道残联。
反馈问题:辅具站设置及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了《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指南(试行)》文件;二是对茶山镇辅具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辅具站内安监、卫计等多部门物资已清理完毕;三是加快实施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改革,自2024年1月开始,残疾人辅具不再进行适配和免费发放,改由残疾人通过省残联辅具系统自行选择,并按标准给予补贴。
反馈问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偏低
整改情况:
针对本地康复服务门类不齐全:目前已在市妇幼保健院增加了孤独症、听力(言语)康复项目,全市儿童康复门类已涵盖精神、智力、听力、视力、肢体等残疾类别残疾人。
针对康复服务基础设施推进缓慢:加快推进醴陵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目前用电用水已接入,消防已验收, 2025年1月份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现正沟通解决康复中心水电、污水管道等外接工程。
针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只能提供普通、基本辅器,与残疾人群体期盼存在较大差距:从2024年4月起,全省全面推行辅具补贴制度改革后,按照残疾类别可提供个人移动辅助器具、个人医疗辅助器具、个人生活自理及防护辅具、医疗矫形辅助器具、沟通和信息辅助器具等辅具类别共68个品种,满足不同残疾类别和不同残疾程度辅具需求,残疾对象可在线上在省残联辅具系统可线下通过当地镇残联申请最适合的辅具,并可按政策享受补贴。
反馈问题:助力残疾人就业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针对就业培训质量不高,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后期跟踪服务措施少:一是继续举办残疾人淘宝“云客服”培训班;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加大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对达到就业帮扶基地建设标准的给予一定补贴,提高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性;三是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残疾人招聘会;四是落实好残疾人集中就业、灵活就业基地扶持政策,2024年新增残疾人灵活就业基地建设2家。
反馈问题:残疾人换证工作推进不力,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进度慢。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本系统微信工作服务群及镇街残联自身工作群转发换证有关信息,结合每年下乡办证活动同步开展换证工作。制作第三代电子证换发工作流程在办证大厅进行张贴提醒,加大第三代电子证申领宣传;二是收回市工商银行已制作未发放的二合一实体证改由镇街残联负责领取发放,截至2024年4月1日已制作第三代残疾人证电子证24194张,换发率100%,电子证与实体证具备同样法律效用。
反馈问题:纪检监督责任履职有欠缺。
整改情况:
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少:出台了《中共醴陵市残联党组会议制度》《醴陵市残联执行理事会议制度》《醴陵市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三项制度,已将派驻纪检组长列为三重一大事项参加人员范围。
针对廉政谈话流于形式,存在“一人多谈”情况,大多以提意见代替谈话交流: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在年内7月下旬已组织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由一把手与分管谈,分管与相关部室负责人谈。
反馈问题: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一岗双责制度”并研究部署了当前残联清廉建设有关工作;二是针对2019-2022年创业扶持项目和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出现的问题已于2022年行政审批专项巡察中进行了整改,对超范围资金予以了追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三是召开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会议,在会上对残疾人创业扶持和家改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受处理人员情况进行了通报。
反馈问题: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扎实
整改情况:
针对清廉机关建设存在短板:一是通过每个月主题党日活动,年内党组班子成员分别讲了一堂廉政微党课;二是组织开展了残联各股室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建立了廉政风险点台账;三是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了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四是结合残联廉政工作实际对廉政文化墙进行了更新。
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残疾人证核发、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残疾证类别、等级与医院评定结果不一致等情况:一是对2022年1月以来办证档案进行了清理。对档案不全对象补签补齐了评定表和申请表;对录错的对象经核实情况后,由镇街残联工作人员上门,收回了错证并重新发证;对有纸质档案但在办证系统未录入对象进行了补录并由镇残联送证上门;对不符合条件但享受残疾人相关待遇的残疾人终止了相关待遇,对应享受但未享受待遇的残疾人协助享受了相关待遇;二是出台了《醴陵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证申办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醴陵市残联人联合会关于推行残疾人证业务全线上办理的通知》,现残疾人证档案已全部为系统电子档案;三是对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办证差错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针对服务残疾人理念有偏差: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对残联作风纪律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二是召开党组会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在会上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重申上下班作风纪律和办公电话接听要求;三是制定了机关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规范用语,规范了服务群众办事的具体流程。
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1)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醴陵市机关培训管理办法》两份文件,对要件不齐的报销资料今后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一是对所采购的智慧用电保护器和工会活动室器材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二是针对物资发放无领用明细表:对2021年慰问结对帮扶对象粮油物资料、2021年12月所支付的印刷资料费、2022年6月动态更新会务费按财务规定完善了相关附件明细;三是对相关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3)针对重复列支费用:一是修改和完善好《醴陵市残疾人联合会内控制度》;二是对重复报销的2020年维修费予以追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反馈问题:“一把手”未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提升认识;二是出台了《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范围和决策事项程序,从2024年2月开始已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党政“一把手”均执行不签字制度。
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整改情况: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组会未事先充分酝酿,存在“决而不议”现象:一是出台了《中共醴陵市残联党组会议制度》《醴陵市残联执行理事会议制度》《醴陵市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三项制度;二是完善了党组议题收集制度。
针对驻村干部未严格执行“两脱钩”:一是组织学习了《醴陵市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在2024年2月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和干部分工的通知》,对驻村干部的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严格落实了“两脱钩,一挂钩”制度。
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规范: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二是针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未明确负责人问题,于2024年1月由党组发文任免了新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长;三是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接好醴陵市残疾人权益中心(加挂醴陵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注册登记信息问题,由于该机构不属于独立核算机构,暂不能进行注册登记。
针对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混岗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轮岗: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和《醴陵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选人用人相关政策;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和干部分工的通知》(醴残发[2024]3号)对涉及的岗位和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分工。
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一是明确了党建专干人选具体负责机关支部的党建日常工作,及时更新株洲智慧党建平台和党支部会议记录,充实了党建工作力量;二是选派了2名同志参加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
针对机关党员宗旨服务意识不够:一是通过制定《醴陵市残联机关十不准》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服务言行;二是对聘请残疾人代替机关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并支付劳务费一事,召开了机关干部会议进行了通报,并进行深刻反思,确保类似事件今后不再发生。
反馈问题: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
(1)召开家庭无障改造业务培训会,对项目承办单位、部分镇街残联负责人及残联业务负责人开展“五部位改造法”业务培训。
(2)针对巡察反馈未达到改造目的的7户对象,组织专班进行逐户核实逐户整改,对自行拆除和挪作他处的无障设施督促恢复了原位,对已损坏的热水器和沐浴设施等设施进行了更换。
(3)强化了项目监管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好由党组讨论审定项目,对每户改造方案、预算均由党组理事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规定:未经党组讨论通过的对象不得施工,经党组讨论通过的改造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未经党组通过的预算不得随意增加;二是强化验收举措,由镇街残联参与验收签字,同时采取三级验收:即先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全部验收,再由残联项目负责科室从三方机构验收对象中抽10-20%再上户核验,最后由党组班子成员再随机抽取部分对象上户核验,确保在验收环节一级监督一级;三是实施亮牌施工,张贴施工明白卡于醒目位置,亮施工单位、亮施工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和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建促其他工作发展,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残疾人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做到每一个干部职工都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残疾人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将整改工作与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认真抓好残疾人证办理改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职业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宣传文体、安全生产、信访维权等重点工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
(三)强化成果巩固。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努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单元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在整改中查短板、补漏洞、促提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本职工作的关系,把巡察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提升的动力、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醴陵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5年1月14日